中共乐山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若干意见

稿件来源:【乐山日报】 签发时间:【2018-01-15】

  (2017年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乐山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根据中央加强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乐山实际,现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乐山党的建设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乐山提供坚强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建设

  1. 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维护核心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维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作为干部考察、年度考核的必核内容,作为干部任前谈话的必谈内容,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查内容。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等,按照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强化政治巡察,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3. 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坚持上级党组织派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出台民主生活会质量评估细则,试行普通党员、群众列席点评办法。建立组织生活台账,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在所在党支部或联系点讲党课不少于2次。

  4. 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健全各级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日常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对党委(党组)集体决策和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扎实推进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

  5. 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严肃查处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突出问题,坚决把“两面派”“两面人”甄别出来、清除出去。开展重温红色经典文化系列教育,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进行1次红色教育主题宣传活动,举办“红船精神”讲座、红色专题展览和红色精神主题演讲等系列活动。开展“学党章、佩党徽、护党旗”活动,推动学习党章常态化、佩戴党徽长期化、悬挂党旗标准化。

  6. 持续强化党性锻炼。坚持把党性教育作为共产党人的“心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让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等入脑入心。常态化开展“党性体检”,对照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先进典型,采取自己查、群众查、互相查、组织查等方式,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党性分析,对“亚健康”“不健康”的党员及时施治,永葆党的肌体健康。

  7. 突出政治标准培养选拔干部。坚持把“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作为干部评判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1次领导班子全覆盖走访谈心谈话,每半年开展1次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调研,每季度开展1次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每月根据情况开展1次干部提醒谈话,重在把好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逗硬干部政治考察,把参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情况作为必检项目,纳入测评、听取意见、写进报告。

  (二)全面深入加强思想建设

  8. 开展“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专题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员教育计划和干部培训计划,突出领导干部示范引领,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主题党课等形式分级分类抓好全覆盖集中轮训。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七进”宣传活动,采取宣讲团集中宣讲、系统联动宣讲、重点人群宣讲、党代表岗位宣讲、社会普及宣讲等手段,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9.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和管理。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党员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强化对各级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主阵地作用,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10. 实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示范引领行动。注重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常态化开展“为民好书记、身边好党员、党建好故事”评选宣传活动,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形成不少于1000则短小、鲜活、朴实的党建好故事,形成“学习好党员、争做好党员”的浓厚氛围。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搭建“党员做先锋、共创文明城”等主题活动载体,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

  11. 建设思想教育红色阵地。深入挖掘乐山本土爱国主义教育资源,重点建设竹园烈士纪念园、郭沫若故居、铁道兵博物馆和丁佑君烈士纪念馆“一园一居两馆”,打造具有乐山特色的红色教育基地。巩固市、县(市、区)党校主阵地,实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等主体班或其他专题班授课1次;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到有关班次授课。

  12. 推行“线上线下”思想教育模式。打造思想教育网络平台,利用乐山市级主流媒体“七微三端三网”矩阵,开设“网上党校”“党员论坛”等专题专栏,搭建党组织与党员交流互通的网上桥梁。打造社区党员教育平台,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组织机关党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到,参与社区党员教育活动,促进基层社区党员思想教育。

  13. 建立党员思想关怀机制。实行党员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和双向谈心谈话制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与所在党支部党员开展面对面谈心,做到取得突出成绩必谈、出现重大失误必谈、产生矛盾摩擦必谈、存在苗头问题必谈、过“政治生日”必谈。大力加强党员心理素质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注重思想关怀与政治关怀、生活关怀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保持良好心态和健康心理。

  (三)从严从实抓好组织建设

  14. 营造“清正清爽清朗”的选人用人环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大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坚持事业为上选拔干部,重点从基层一线、脱贫攻坚一线、重大项目一线发现识别干部。落实“架天线”的一律不用、不作为的一律不用、群众不公认的一律不用的要求,坚决打击诬告乱告、恶意举报等行为,让选人用人好风气持续清正清爽清朗。

  15. 实施干部队伍“精准培养”行动。注重干部成长规律和事业发展需要的精准对接,持续推进干部培养“十个一批”行动,有计划选派干部到中心工作一线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历练,积极推进专业干部跨区域、跨层级、跨界别交流挂职和任职,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推行干部成长“轨迹管理”工作法,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定期分析成长路径、规律,动态调整专属培养方案,促进优秀干部健康成长。

  16. 实施干部人才“蓄水池”工程。出台发现储备年轻干部实施方案,按照年龄梯度,建立“五个梯队”后备干部库;按照干部类别,建立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急需紧缺专业干部、选调生“六个名单”后备干部库;按照受教育层次,建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知名高校硕士研究生、海外留学人员人才库;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完善工业、农业、服务业、交通、住建、金融、文旅等重点领域人才库。通过高校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分层级分梯次推进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7. 实施干部内生动力激活计划。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开展常态化考评,提高日常考核在年度考核中的占比。健全激励机制,每年举办1次“乐山好干部”评选表扬,传递组织关怀,激发干事创业动力。完善容错纠错办法,探索建立被问责干部工作安排和重新启用工作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18. 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紧扣“一总部三基地”新型工业格局、产业转型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等需要,突出柔性引才、以用为本,出台人才特殊支持办法,通过向上争取挂职人才、申报专项引智项目、合作打造创新研发平台、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等方式,常态化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19. 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振兴工程。完善贫困地区人才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优秀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聚焦贫困县人才振兴,举办脱贫攻坚人才“双选会”“乐山人才周”等活动,引进贫困地区急需人才。订单式培养规划建设、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特色农牧业等专业人才,打造贫困地区“永久牌”人才队伍。

  20. 启动人才平台提质增量计划。统筹市属事业单位空缺编制,落实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和人才特设岗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3年内建成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等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100个。完善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探索创建市级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投资人才事业。

  21. 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工程。聚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阵地、基本保障,建设“五有”党支部。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建设一批农村产业联合支部、小区支部、流动支部、网上支部,大力推行“小支部”工作法。实施基层组织“减负”计划,规范清理村(社区)事务,制定村(社区)工作申报准入办法和清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举办后进党组织书记“回炉班”,全覆盖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

  22. 实施党员“细胞激活”工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单列计划重点倾斜。深化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分层级分领域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单位。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加强党内激励帮扶,建立困难党员帮扶资金,经常性开展党员走访慰问。实行党员日常表现痕迹管理,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23. 实施基层党务“主心骨”培育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完善基层党组织后备干部库,大胆启用优秀后备干部。打造数量充足的党务骨干队伍,保证专职党务工作力量,机关专职党务工作者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加强党务工作队伍管理培训考核,每年专题轮训、专项考核不少于1次。

  (四)持续用力深化作风建设

  24. 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制定完善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举措,全面贯彻落实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等规定和要求,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持续用力抓好“四风”问题整治,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加强专项整治,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25. 践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讨论,以“干在实处”为根本导向、以“走在前列”为检验标准,定期分析工作、考核评价干部。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理念,将市委重大工作任务落实到年度、项目和单位,全面实行“挂图作战”,每季度汇总推进情况、每半年集中巡查考核,严格督查通报、绩效考核、追究问责。

  26. 坚持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常态化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完善重大民生事项事前征求意见、事中群众监督、事后群众评议和第三方评估工作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深化“网络对话”,用好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会客厅”,积极建设和拓宽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掌上互动交流平台,常态化运用大数据分析社情民意。

  27. 严格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全面执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采购等规定。健全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论证制和责任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28. 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开展“立家规、明家训、树家风”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党纪国法,建立家规家训,培育优良家风。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正反典型现场看等活动,积极引导家庭成员以情入手,相互教育、相互勉励、相互影响。把家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员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29. 开展作风建设“阳光行动”。坚持对作风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粉饰,敢于晒问题清单,促阳光整改。完善“嘉廉话”《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和“阳光热线”节目,在乐山日报、乐山广播电视台和乐山新闻网等平台开设“作风红黑榜”,设置会风会纪“曝光台”,公开表扬作风过硬、执行力强的党员干部,点名道姓曝光顶风违规的党员干部。

  (五)坚定不移推进纪律建设

  30. 推进纪律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纪律教育专项规划,把纪律教育贯穿到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培养、任用等环节,推行研讨式、案例式教育模式,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新提拔干部任前党纪法规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新进公职人员和新发展党员纪律教育专题培训,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1. 实施“带头学纪、带头守纪、带头执纪”行动。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撰写有关纪律建设调研文章;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要求,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纪律,每年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年度述责述廉,自觉接受监督。

  32. 实行监督工作“四个全覆盖”。建立市县联动的巡察监督网,在一届任期内对所辖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推进巡察全覆盖。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为载体,建立党内监督管理主体的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干部日常监督全覆盖。建立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内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工作机制,加强线索问题报告、移送和整改督办工作,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做好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推进信访举报核查全覆盖。

  33. 建立“三色卡”预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充分利用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教育、提醒、纠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给予“黄色提醒卡”,及时谈话提醒、咬耳扯袖;对信访、举报等反映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给予“橙色函询卡”,及时调查了解、依规处理;对出现轻微违纪违规问题的党员干部给予“红色诫勉卡”,及时提出要求、督促整改。

  34. 开展“六项纪律”督查行动。每年开展一次纪律建设专项督查,整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上的“小动作”,打破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上的“小算盘”,医治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的“小毛病”。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六项纪律”,划出行为底线,开出负面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的纪律规矩办事。

  35.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大对“三类人”的查处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受贿行贿一起查,向全社会释放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深化“护根”行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失职渎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彻底打通反腐败的“最后一公里”。

  36. 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监督体系。稳妥推进市县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和村纪检小组作用,全覆盖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联结,增强监督合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从严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委(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推行履职行为痕迹管理,建立履职纪实台账,分层分级分类细化管党治党任务、措施、标准,实现党建责任由“虚”到“实”转变。

  (二)健全制度体系。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科学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解释力度,加强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协调统一。

  (三)加强督促检查。综合运用目标督查、专项督查、专题调研、点评通报、抽查暗访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市县两级每半年对下一级党组织开展1次全覆盖交叉学习督查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四)逗硬考核问责。全面开展市县乡村四级党建述职评议,推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行业、系统等各个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制度。探索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领导班子换届、干部任前考察中,对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落实党建责任情况单列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